真是没
了可
看出来这只乌龟战斗力不错嘛,等它化形了可以考虑签个合同。
我掏出一把瓜子从到处都是抓痕的沙发上找了个还算完整的垫子放地上坐了下来,边嗑瓜子边看龟鸟大战,看到精彩处
子
鼓掌予以鼓励。
没一分钟这一龟
龟
一鸟就不掐了,我颇为遗憾,看得正精彩呢,怎么不掐了啊?不知道有头无尾最是要不得吗?
乌龟开不了
“你
口,因此开口的是大鸟:“你是什么人?”
我却挑了挑眉,伯姜,这可不是
姜——
现代人会用的称呼,只有古时候才会有如此称呼,伯姜——姜姓嫡长女。
美人的确是先秦姜齐的嫡长女,但知道这事
先秦姜
并且会以伯姜称呼她的只可能是她当年就认识的人,这只鸟看着挺活蹦乱跳的,不曾想竟是活化石。
我瞅了瞅这只鸟,之前一龟一鸟掐得滚来滚去再加上
,不
羽毛乱飞,便是如今也看着跟秃毛鸡似的,不太好辨识种族,但如今细看,这鸟有点像伯奇鸟啊。
大鸟道:“算是吧。”说完忽然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掉毛鸡状态,恶狠狠的冲着乌龟磨了磨牙,乌龟回以睥睨
了磨牙
的眼神。
一看这鸟的眼神便知它想多了
的
,我只得解释道:“虽然伯奇鸟一族的能力很适合做暗杀的勾当,但我不需要,找你只是因为尹封找不到,委托了我。”
伯奇鸟
,但
没说信还是不信,但这种态度本身就是不信。
我只得将乌龟拎了过来。“它能为我作证,你俩既然认识,想来它说的话你是信
我作
任的吧?”
伯奇鸟这才勉勉强强的信了我,我也将尹封的事告诉了他,尹封找他找得都快怀疑人生了,他既然没事为何不去见尹封?哪怕是不想见尹封了
不
,道个别也可以啊。
临终道别?
“我从未听说过那只伯奇三千岁就老死的。”严格来说就没几只伯奇
未听说
是正常死亡的,哪怕是活了百万岁也普遍不存在寿终正寝。
“我并非
正的伯
真正的伯奇鸟,只是借尸还魂。”伯奇道。
借尸还魂讲究特多,最合适的是血缘亲人,其次是躯体兼容度较高的陌生人,但说是陌生人,真的较真算起族谱,能够用以借尸还魂的躯体必然与死者有血缘关系,就算是陌
,
生人,也一定是曾经有过一个乃至多个共同祖先的陌生人。
人的亡灵借尸还魂到上古妖族的躯体里,这已经
了,而
不是找虐了,而是寻死。
想要支撑起这比自身灵魂强大
,灵魂
无数倍的躯体,灵魂的损耗极大,耗着耗着就该灰飞烟灭了,这家伙能撑到现在实属奇迹。
我惊讶。“你爹和你后妈杀了你,你居然不想杀了他们
了你,
夺舍?”
伯奇无语道:“继母想杀我给阿球腾位置并不
并不代
代表球也有此意。”
球?
这名字起得....他妈生他时肯定补过头导致生下来一只
得..
肉球才给他起了这么个名字,先秦时人起名大多这么个画风。
我道:“一般来说,碰上这种事应该很难不迁
说,碰
怒吧?”
“你与你兄弟感情既然如此好,怎么最终....”
怎
一死一....只能说活着也未必是幸福。
伯奇的继母是真的爱自己的孩子,但她爱孩子的方式....伯奇他弟,也就球被推得越来越远。伯奇丧母时还很小,而年纪太小的孩子,古时候是不会放出门随便溜达的,尤其是贵族子嗣,因此球出生前他一直都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球出生时活脱脱的一只肉球
越
,又可爱又萌,伯奇的心都被萌化了,最喜欢的事就是逗肉球。
因着一起相处一起玩的关系,
法理
球对伯奇很有感情,而他对伯奇越有感情也就越无法理解自己亲娘抽得什么疯,而肉球觉得亲娘不可理喻,亲娘也同样觉得儿子不可理喻,她明明都是为了他好。母子俩无法互相理解,最终随着肉球的长大渐行渐远。
随着肉球长大成少年明白了亲娘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什么后更是表示自己对尹国的国君之位没兴趣,自己可以靠自己的能力获得封邑。凭心而论他也没说大话,兄弟俩的能力都很出色,再加上氏族的人脉关系,想要自己打下一份家业也并非不可能。而历史也
么后
证明了这一点,肉球长大后靠自己的能力与审时度势的出色眼光立功获得了一块封邑从而建立了尹国。
只是,自己打下的第一代基业肯定没法和已经经营了数代的祖业相比
能比。
,至少初期不能比。
肉球愤怒,他娘更愤怒,愤怒自己怎么将儿子给养
自
得如此君子。
她
之意。
是想弄死伯奇给肉球腾位置,但动手的人却不是她,并且,亲爹早有诛杀伯奇之意。
伯奇虽然出色,但肉球也很出色,而肉球还有
然出
个比伯奇更出色的地方——那就是出身。
哪怕同为嫡子,嫡子与嫡子也是不同的,伯奇之母只是寻常卿士之女,是亲爹尚未青云直上时娶的,后来青云直上成了朝堂
嫡
重臣前妻2死了,正好娶了出身更高的继妻。
肉球有能力
关系与
更有优越的母族关系与尊贵的血脉,将宗族交给他,绝对胜过交给伯奇。
亲娘表示:你不该恨我,你应该恨你爹
:你不
,是他想杀伯奇,我最多想着驱逐伯奇,是你爹把事情给做绝了。
肉球气得差点原
由很简
地爆炸,离了家,再也没回去过,母子俩算是彻底闹掰了,直至死也未修复,肉球走后没两年亲娘就被亲爹给杀了,而杀妻的理由很简单:蛊惑他残害亲子。
我觉得很奇怪。“若只是想让你腾位置,驱逐你不就可以了?有
,驱
必要做那么绝?”虎毒不食子啊。
伯奇道:“没必要
姻
,但我那个时候在调查我母亲的死因,她死得太凑巧了,在父亲需要一段更好的联姻时恰逢其时的死了。”
所以就先下手为强将长
长子给
子给杀了?这思维逻辑真是可以。
伯奇点头,很是郁闷。“嗯,明明我被驱逐时特别做了一首《履霜操
傻逼
》用以揭露他的面孔,后人却傻逼的认为错不在他而是继母,是她谗言导致父杀子,我很可怜,父亲也很可怜,同时赞扬他在真相大白后大义杀妻。也就个曹子建专门写了文讽刺他,其余的,一群傻逼。”
这怨念也真够重的,以及历史的真相真
够
是....令人不忍直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