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那是鲜血。
在附近人的议论中,苏云则得知,这房子早些年长期
,
处于空置状态,但上个月住进来了一个有些怪的人。
据说他身体不好畏光,所以白天时很少出门,即使出门也会用黑色长袍将自己裹得
偶
严严实实,身上偶尔还会散发出不算难闻但很难以形容的气味。
不过他
不错
的经济条件似乎不错,还时不时会有人来给他送一些东西。
另外,他虽然比较寡言,几乎没有主动对邻居说过话,但当邻居主动找他说
态度
话时,他回应的态度挺和气的。
怪不怪的,这年头虽然会成为谈资但真在意的
反
人不多,反正不影响各家生活就行。
所以除了偶尔有人担心那怪人藏头露尾
径是
的行径是因为被通缉外,一个月来此人与邻居们大致算是相安无事。
直至今天,那怪人的房
出重
子内突然传出重物倒地的声音,以及噼里啪啦的破裂声。
开始时附近人没谁在意,毕竟谁家都可能碰倒这个摔碎那个,正经的
那个
居住小区内就不可能太安静。
但让附近人感到害怕的是,那个怪人当时也在那
人感到
房间中,灭火后发现他已经成了一具焦尸。
“那个火势和
烧到那
持续时长,不应该能把人烧到那个程度。”
所以这事便交到了警方手中,而诡异
种
段子也开始通过各种渠道流传。
哪怕警方说“没有焦尸”“死亡
亡
原因还在调查”“造谣违法”,也拦不住某些人激情作文。
苏云基本能肯定
从
附近人说的“怪人”,与它在灵气团中看到的“黑袍人”,以及从火灾现场抬去警局的“焦尸”是同一人。
苏云再算了算时间,火灾发生时卢爵刚好把原
入折耳
本胎儿形状的灵气团彻底改为猫形,并放入折耳猫玩偶完成固定。
苏云勤快地溜入警局,发现,真不是焦尸,其皮肤上只有很正常的短时烧灼痕迹,只是因为太瘦加皮肤太黑
皮肤
,所以有人可能看错了。
苏云:不过,这个尸体确实比我在灵气团画面中看到的那人更瘦也
我在灵
更黑了很多呀。
在灵气团画面以及附近人的议
中,
论中,这人只是相对于正常人来说过瘦,黑也只是晒了很多太阳的那种黑。
但这尸体乍一看仿佛皮包骨黑炭,也难
成焦
怪会被错认成焦尸。
警方反驳了焦尸说法,但
焦尸说
也认为这尸体的情况有不少诡异之处。
比如,这人不是被烧死或
不
者浓烟呛死的,而应该是被吓死的。
又比如,这人的皮肤
但在那
上有很多裂口,是生前伤,但在那间乱七八糟的房间里没有找到能造成这种伤口的工具。
这两个由法医提出来的诡异处,与苏云在灵气团画面
一致
中看到的一致。
可惜灵气团也没
,
有告诉苏云惊吓那人的,以及造成那人流血的究竟是什么。
苏云蹲在角落思考,然后一不留神被一个路过的
,
警察逮住,给扔出了警局。
苏云本想顺势回家跟苏书仔细探讨,但中途考虑了一下,换道去了丁仪庚的
,但中
公司。
卢爵的金主是丁仪庚,丁仪庚的公司是隔壁省的纳税大户之一,这些在盛繁小
,丁仪
区都不是秘密。
对,丁
个分
仪庚的公司本部在隔壁省,本市只有一个分公司。
早些年有一段日子丁仪庚特别重视这个分公司的业务,亲自来这边坐镇,那段时期丁仪
盛繁小
庚和卢爵住在盛繁小区的频率也高些。
前几年丁仪庚的重心已经转回到本部,但去年丁仪庚来本市
已经
的频率又重新高了起来。
卢爵给出的三个地址竟然三个都在本
在丁
市,竟然没有任何一个在丁仪庚的大本营,尤其其中第二个地址与盛繁小区的直线距离才只有几百米。
现在看来,这几乎是明示丁仪庚在本市
仪庚
做了些什么。
苏云知道
没有
丁仪庚在本市的分公司位置,它巡视全市灵气环境时进去过,但那次进去苏云并没有发现异常。
实际上,卢爵今天给的这三个地址苏云之前同样巡视过,虽然没有直接进去过房子,但进过这三处所在
区
的小区,当时苏云也没有发现不对。
不过,那怪人搬进第三个地址是一个月前,苏云上次巡视到那地址大概是在三个月前,所以那怪人一个月内弄出的事情,算是
搬进第
被苏云错过了。
苏云嘟囔:
“回去后得跟妈妈说,要想办法制造出更全面的全
造出
市灵气监测工具。
“灵气浓度已经高到很容易被人类无
很
意识利用了,光靠我到处跑漏洞太多。”
第49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