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一下子被他绕晕,咬着手指
:“哦
,但是很快又明白过来,重复道:“哦,是哥哥的哥哥。”
盛锦没忍住,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小姑娘脸一
的头发
下子红了。
盛锦看她这样,佯装很凶地皱起眉毛和鼻子
人就
吓唬她,“今天就算了,以后不可以看见陌生人就随便靠过来,给的东西也不能随便吃,知道吗?”
“不然会有恐怖的坏人把你
好看也
抓走的,长得再好看也一样。”
“……哦。”
小姑娘鼓了下嘴巴,
爸
“爸爸和我说过的,我知道。”
她说完,又重新好奇地
在
靠近,趴在桌子上眼巴巴地看着盛锦,“哥哥,你在信里写了什么?”
盛锦被她的诚实逗笑,于是展了展手中的
她
信纸,带着点笑意开始向她陈述自己所写的信件。
“……长大才发现这里的教堂建筑真的很有特色,威士忌也好喝——和上次来的时候相比,我到了能喝酒的年纪了,在这里没人能管我,所以第一天的时候很
记忆里
畅快地喝到了凌晨……利菲河倒是和记忆里一样,美中不足的是天气不算太好,天冷,且一连几天都在下雨,不过在走的这一天还算幸运,遇见了一个像太阳一样火红的小孩儿。”
念到这里,盛锦顿了顿,转头问:“你
头问
叫什么名字?”
“布伦娜。”
“哦,好吧。火红的小孩儿布伦娜。”盛锦点点头,他知道这个名字的
。火红
意思,于是说:“很高兴认识你,小乌鸦。”
“我叫盛锦。”
女孩儿似乎很高兴别人这么叫她,更高兴盛锦也告诉了她名字并且把她写到给家
高
人的信里,还把她称作是“火红的太阳”,于是兴致勃勃地也跟着复述盛锦的名字。
她很聪明,盛锦带着她读了几遍,她就把拗口的读音读得
带
有些通顺了。
布伦娜看起来不愿意露怯,于是点点头,“上个月还不
太
太会,但是这个月会很多了。”
“好吧,那你帮我在这里写一句话。”盛锦指了指信纸的
我
末端对她说。
“当然。”
于是布伦娜接过
一
盛锦递过来的钢笔,没有思考太久,就在横线上歪歪扭扭地写下一句话——
“你好,哥哥的哥哥,我叫布伦娜,很高兴见到你。”并
尾画了
在末尾画了个小小的太阳。
“写得不错。”
盛锦收起信纸,折叠好后塞进信封里,用食指点点她
锦收起
的额头,说:“我该走了。”
“你要回家了吗?”布
袖问。
伦娜下意识拽住盛锦的衣袖问。
盛锦低
的蛋糕
头看她,又点点不远处的蛋糕店,说道:“你也是要回家的,不是吗?”
“……嗯。”布伦娜点点头,有些不舍,但同意他的意见,于是慢慢
伦
地松开了手。
每天经过这条街道的异国人很多,布伦娜从没有在这里面见到相同的面孔两次,也目送过许多有过交谈的的身影消失在弥散着薄雾的尽头,于是她没有开口问“你还会不会
多
来”这样的话,只是说:
“你说得对。”
与即将发出去的信件背道而驰,盛锦的航班顺利抵达
温
温暖的南半球海岸。
脱去了保暖的衣物,
,舒
盛锦得以换上短袖,舒展地享受畅意的夏天。
盛锦第一次经过这片土地时大概只有十四岁,那时候他刚升上初中不久,留着一头齐肩短发,青涩的脸庞和还未完全长开的体格,致使在外人眼里总是难以
分辨他的性别。
别的事情大多记不太清,唯独那时候他因为玩累了躺在花田里,被经过的一家人认作是女孩儿并邀请他一同拍照时,同行的男孩儿想要过来牵他的手却被盛时澜冷脸隔开的场景实在是
却被盛
令人印象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