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老娘不玩了。
“喂。”
丁羡不再理他, 迈著大步往前走, 不过到底比不过人家腿长
不过
, 三两下跨到她跟前, 一把扯住她的书包给人拽回来。
丁羡毫
过周斯
无防备,踉跄几步,差点滚进他怀里, 不过周斯越反应很快, 扶着她的肩膀给她拎正,垂眼睨她:“你又怎么了?做个值日,你就这么不高兴?”
笨蛋。
“说话。”周
没
斯越很没耐心,“什么不必要的误会?”
蠢货。
“我怕同学之间传些不好听的, 说我们……”她顿了顿
下
, 没有再说下去, 看一眼他慢慢把头低下去。
但她没想到,这话让周斯越沉默了半晌, 脸色微冷地看着她,自嘲
了半
一笑,说:“行,知道了。”
少
高大
年挎包离去, 留了个高大一摇一摆的背影, 能看出是有些怒气的, 昏黄的夕阳渐渐把少年身影拢的模糊。宽敞的马路, 枝干遒劲的老杨树,风雨不倒地屹立在道路两旁。
他步履沉稳,不疾不徐,一下子走过几颗杨树,明明才没几步,坚韧的背影已经到达路的尽头,一
坚韧的
个转身,消失无踪。
丁羡忽然跟蔫了似的往下蹲,眼泪就这么不争气的
下
夺眶而出,委屈一下子全从心底儿冒了出来。
喜欢一个人啊。
可以为他收下一百种委屈;又偏偏容不下他
;又
的一种委屈——不喜欢自己。
她无声地蹲在地上哭,压抑惯了,再悲切也无法像孔莎迪那样发泄似的放声大哭,眼泪在脸上涕泗横流
,压抑
地淌著。
她没觉得自己哪儿做错了,孔莎迪做事毫无顾忌,她羡慕,但她没办法认同她有些行事风格,这也不妨碍
儿做
她喜欢她。
而周斯越呢,她喜欢他,所以她最在乎他的看法,最怕他同情
看
她,施舍她。
然而,两个在燕三她最喜欢的人,
时跟她
今天都同时跟她闹翻了。
丁羡那天蹲在地上哭了很久,直到天黑,直到站
直到
不起来,双腿哆嗦得跟雨天得了风湿的老寒腿似的,一瘸一拐地往家走。
伴着幽暗的黄昏,她有一种武当大
试
侠刚跟人比试完,尘啸铁剑踏云归之感。
在胡同口的时候,丁羡折身
包里,
去小卖部买了几张粉色信纸和信封,悄悄塞进书包里,才往家走。
就连平时此刻闹天闹地的丁俊聪都格外安稳地乖乖坐在沙发
来,
上,叶婉娴从厨房里端著盘苹果走出来,目光一瞥,见她回来,笑:“回来了?”
叶婉娴把苹果放在餐桌上,伸手去接她的书包,这反常的举动让丁羡本能地往后一缩,叶婉娴笑了下:“怎么了?我帮你把书包拿进去。”
手去接
说完注意到有点儿不对劲,“你眼睛怎么了?”
丁羡揉了揉,糊弄过去:“刚刚风大,
大
大概进沙子了。”
舅舅?
“哪个?”
早年不计划生育的时候,奶奶姥姥辈的人都是能多生就多生,叶婉娴跟丁父这两边兄弟姐妹都不
两
少,但大都一生平平无奇,碌碌无为。
叶常青小时候就爱画画,别的小孩子在泥地里摸爬滚打,他就喜欢一个人背着个
滚打
画袋去山里采风,一坐就是一天;别的小孩儿跟父母讨要点零花去买点甜食,他就把钱省下来去买画笔。
叶常青除了画,其他成绩都一般,尤其数学,只能考二十分,
过什
这辈子也没上过什么正经的大学,高中毕业后就在北京街头帮人画画两块钱一张的速写。
结果,在北京画了半年的速写,转机出现了,他遇上了人生第一个
人生第
贵人,王明义。
王明义是当时北京各高校的客座教授,在北京参加一场各高校的油画系素描
北京
联展赛,王明义那届带的学生资质大不如从前,很多人学画,不再是因为喜欢而学。
家里有钱,考不上什么正经大学,就随便塞一个绘画专业,或
了
者死心塌地只想成为一名画家,忘了本身画画含义。
叶常青画画那沉醉的神情彻底把他吸引住了,像极了年轻时
像极
的他,沉迷而不自知,眼睛带光,于是他把烟掐了,走过去让他也画了幅。
叶常青生意不太多,偶尔能来这么一单,高兴不得了
王
,画得格外认真,把画递过去的时候王明义只扫了一眼,就断定他要把这人带在身边。
王明义提出邀请的时候
出邀请
,叶常青惊喜地不敢置信。回家把这消息告诉母亲,还遭来几位姐姐的嘲讽,说不定人家是骗子呢,到时候要你交钱,你可别犯傻。
在画画这件事上,叶常青真就愿意犯傻,他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跟着王明义开始学画,开始世界各地到处跑,也认识
,也
了不少在这方面的名师,才惊觉自己以前真是太浅薄了。
有了王明义这道口,叶常青在绘画上的造诣突飞猛进,也是王明义见过长进最快的学生,其实不然,叶常青也常跟王明义提起,他有个小侄
,在这
女,在这方面的天赋也很高。
那是他才刚跟王明义不久,也不知道这条路究竟能不能走通,一直
没机
没敢带丁羡去见他,后来也就没机会了。
虽说叶婉娴这人趋炎附势,但从小对叶常青
对
这个弟弟她是一直都很疼得紧,直到后来高中毕业穷得揭不开锅,还常常接济他的生活。
叶常青这人有知遇之恩,对所有帮过他的人都
常
心存感激。
……
叶常青不常来,有些生疏了,但丁羡小时候跟他关系非常好,经常会跟着他到处去采风,素描也都是跟着
好,
他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