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去哪
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我是你的腿部挂件。]朝歌表示自己超乖巧。
“那我们去动物园吧。”韩凛说,“你最近不是在画一个动物森林的
韩凛
插画故事吗?”
朝歌有固定的儿童绘本刊物的插画工作,最近几个
情小
月连载作者写的是一个在森林里的温情小故事,朝歌已经画了两三个月的动物了。
[走走走,我想看熊猫和大鸟!好久没去了。]
走走
朝歌拉着韩凛就往前走。
朝歌喜欢动物,特别是各种毛绒绒,
地
他们恋爱初期约会最常去的地方之一,就是动物园。
他们
往上爬
市区里就有一个市动物园,很大,慢慢走着能逛大半天,在郊区还有个野生动物园,更大,连着山,一早到山脚下往上爬,再爬下来,一天就没了。
朝歌决定去市里的动物园,因为市里的动
里的
物园里有四五只熊猫,还有他们省最豪华,品种最齐全的鸟谷。
因为是周一,人比平时少很多,朝歌在自动售票
是
机上买了两张票,就拉着韩凛进园。
他们市有熊猫
都是在
基地,就在动物园隔壁,这里的几只熊猫都是在熊猫基地出生的,被这座城市的人看着长大,大家对他们的感情都很深。
[乖乖,他们好像又胖了。
在玻璃
]朝歌趴在玻璃上看,熊猫这个点正在泡澡,天气热,展馆里还放着几块冰块降温。
“光吃不运动,和你一样。”韩凛说,“脸盘子就像
盘
十五的月亮。”
朝歌这下回头了:[再给你一次好好说话的
的
机会,我的脸到底胖不胖。]
“不胖,就是肉肉的。”韩凛
肉的
说,“你在家那么辛苦,怎么可能没运动呢。”
朝歌喜欢
抠脚,
熊猫并不是因为他们可爱,而是因为他觉得熊猫憨憨的,还会抠脚,特别像小时候住他们家不远的一个胖叔叔。
那个叔叔每次干完活回
活回
家,就喜欢坐在门槛上,一边啃甘蔗,一边抠脚。
那个叔叔经常给朝歌吃糖,
朝歌吃
还给他讲数学题,人超好。
看了二十多分钟,韩
离开
凛帮朝歌和熊猫一一合影,才带着恋恋不舍的朝歌离开熊猫馆,去往下一处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