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
,觉得
讲,我看了一下我朋友给我的文章,觉得有点太落落长了,
http://slightlight.pixnet.net/blog/post
net
/85933968
我自己写了一个版本,
他
挑出了他们所需诉求的重点,寄给总统府。信件内容如下:
“
我是一名网络作家,有鉴于流浪动物受到生命迫害之故,大感哀恸。流浪动物之生存,虽对人们拥有一定程度干扰,但是绝不致于需要夺取他
作家,
们生命,以下是笔者与诸多善心人士提出的数点建议,望君支持。
第一,居
物繁
家宠物繁殖必须登记,建立居家动物身份证,并且增订颁发检举奖金条文。
众所皆知,流浪动物之存在,有一部分来自于人们弃养。为了避免弃养发生,政府设有
有
条款以处罚未植入芯片的饲主。
但,以流浪犬为例,监察院2011年调查,从2001~2010年十年,全台湾只开出279张未植芯片罚单,平均每年每个县市只处罚1.1人,其中有8个县市,并未处罚任何人,可见此罚责形同虚设
流浪犬
,必须以其他方式补强。
以民众检举方式实会比由政府单方面彻查要来得实在,况且家犬若生小狗,民众从其外观便可看出,要检举是十分容易之事。若无登记便处以重罚,可达到杀鸡儆猴的效果;增订颁发检举奖金条文,可鼓励全民一同爱护动物,
举
落实当初法律设定之目标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