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合色旗袍穿在孟婉秀身上意外合适,玲珑身
出
段,肌肤赛雪,露出藕臂白得晃眼。她的身子仿佛天生不该藏进普通的袖袄里,合该由旗袍裁剪出来。
只是旗袍的主人总爱低眉顺眼,有些怯懦。故而,尽管孟婉秀身材顶好,远赛过其他女人,也没能
,
将旗袍的优雅与媚而不俗穿出味道。
孟婉秀眉毛淡秀,眼睛如盈盈
眉毛淡
一痕水,长相偏古典美人,温婉端庄。
可这样的长相,放在时下来说,美则美矣,却毫无
,也不
灵魂,不够时髦,也不够新派。
她不习惯穿旗袍,也不喜欢。不过这
欢。不
是傅羡书头一次带她来上等舞场,他让她穿,孟婉秀只好听话。
两个人婚约定在傅羡书十二岁那年,那时
两个
候,孟婉秀也方才九岁。
孟家是书香门第,祖上出过状元郎,在无
有些名
锡是有些名望的,与傅家世交。
孟婉秀是家中最小的女儿,性子合名,温婉灵秀,知书达礼,
,温婉
因此很得傅羡书的母亲欢心。
以前讲得好听,她与傅羡书是金童玉女,门当户对的好亲事。可现在潮流变了,这样的婚约改名
户对
叫“父母包办”,是“封建”的,跟孟婉秀这个人一样,顶不时髦,顶不新派。
这事放在任何男人身上都无足轻
都无足
重,但不该与傅羡书挂上钩。
他留洋五年,
的
知识渊博,讲外语没有一丝口音,回上海不到半年,就将傅家原有的纺织厂扩建两倍,又在最豪华的地段盘了个绸缎门面,专做上等人的生意。
孟婉秀不懂商道
是听傅
,只是听傅母有话学话,讲纺织叫轻工业,做不成大气候,傅羡书并不满足于此。
让路边的小叫花形容傅羡书,那也是现在新文化尖尖上的人,怎么也不该跟“包办婚姻”、“父母之命
羡书,
媒妁之言”这样的旧词挂上钩。
他放她坐在黑丝绒
个蜜
沙发上,给她点了杯白兰地。她不敢喝,并拢著膝盖乖乖坐着,像个蜜合色的玉雕像。
他在谈正事。
身侧的傅羡书,穿着挺括的黑色西装,肩宽得像高高的山,
着温和
看似英俊风流,唇边含着温和的笑,可黑漆漆的眼睛锋锐又凌厉。
他好讲话,也不好讲话,阴晴不定
的,
的,谁也拿不准他的脾气。
他谈生意,讲令人会心一笑的幽默话,信手拈来,风趣横生。可到她面前,傅羡书又好似有说不尽的恶
他谈
毒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