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觉得可以换攻,反正结婚三年也只是
也只是
形婚,没有实质,不妨碍什么。
倒不是这个攻多恶劣,而是一开始既然没有感情
而是
基础,也已经耽误了人三年青春岁月,实在没资格说“离婚我说了算”。
攻是发现了受要离开他,抱着不甘愿的心情才去正
许他
视受,或许他因此慢慢发现受的优点,从而喜欢上,倒也是一段佳缘。
他可以提议,要不我们重新磨合,经营一段时间看看?要是这样磨合了感情而后幸福,我会给他
后幸福
鼓掌。
但一开始因为不甘愿单方被甩,拒绝离婚,无视那段时间眼中根本
但一开
没有对方存在的事实,无视已经耽误了人三年宝贵青春的事实,开口就一股王八之气,是我的雷点。
所以也是弃了。